根据《杭州市临安区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有关规定,经公开受理、资格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相关事项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请对象情况有异议或认为条件不符合的,可通过来电、来信形式向区住建局或区委人才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名。
2.公示时间:从12月21日起到12月27日止,共7天。
3.联系方式:区住建局:0571-23616571;区委人才办:0571-5861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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